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 (记者 李亚南)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24日发布消息称,国家医保局近日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会议,公布了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上海市等30个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,介绍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筹备情况。
据了解,DRG付费是按照临床治疗相近、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对住院病例进行分组,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照同病组同费用原则,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。
会议强调,健全医保支付机制是重大战略决策,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将分三年推进。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方法,通过支付方式改革,促进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强化医保标准化、精细化管理,完善对医疗服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。
会议要求,各试点地区要贯彻实施相对统一的DRG分组规则、支付政策和经办管理规范,完善医保信息系统,提高医院管理水平。建立逐级培训、定期评估、定期报告和沟通协调机制。
2017年6月,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,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。对住院医疗服务,主要按病种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。要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,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。 (完)